今年以来,五莲县财政局以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环境为目标,实行四个强化措施,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21年以来,我县共组织实施各类政府采购项目89个,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3118.11万元,实际成交金额达到12434.38万元,节约资金683.73万元,节约率5.21%。让财政资金真正花在刀刃,花出效益,其四个强化举措有:
一、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县财政局严格要求采购人年初做好应编准编采购预算;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项目开展充分调研、论证并制定详细的采购需求方案;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开标活动;要求自行采购范围项目程序应当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规范采购。进一步靠实了各方的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强化阳光采购。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坚持多措并举,梳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以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禁止出现差别待遇或出现歧视待遇,为打造“阳光采购、营造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三、强化信息公开流程。要求采购人要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招标项目从源头做起,及时发布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特殊项目或达到20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征求专家或有关供应商的意见,招标文件必须细化、量化合理规范,合同与验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使政府采购项目更具有透明度,使我县政府采购更规范化。
四、强化畅通质疑投诉渠道。为供应商畅通有理可投、有法可依渠道,五莲县财政局在网站公开了明确质疑投诉方式、质疑投诉格式、公布咨询电话等。政府采购供应商出现质疑投诉时可随时在五莲县政府网站与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拨打电话,或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质疑和投诉,或到五莲县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现场办理质疑投诉,确保质疑投诉渠道畅通,还政府采购公平、公开、公正的采购活动。